北京卫生局要求实行住院费用每日清制度
来源:转自互联网 日期:2007-11-08 17:42 阅读数: 3
[
大 中 小 ] [
发送] [
打印]
本报讯 (记者 魏铭言)昨天,北京市卫生局下发《北京市医疗卫生单位院务公开目录》,要求年底前,全市所有医疗机构都要实行院务信息全面公开,并实行住院病人费用“每日清”制度,让就诊者能够对每天的每一笔开支都清清楚楚。
院务公开实行后,患者在医院可通过电子屏幕或者触摸屏看到门诊、急诊和住院就诊流程、常用药品价格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等多种与自身息息相关的信息,同时医院要向患者提供病历资料复印或者复制服务。
医疗机构的院务公开,包括向社会公开、向患者公开和向单位职工公开三大部分。其中,有27条院务信息都是向社会和患者必须告知的,包括医院的服务特长,专家坐诊时间等。
编辑: 蓝色的星期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