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泽名品建材最低2折 只限本周
活动日期:2006.7.1-2006.7.2
1.凡于活动期间,在蓝景丽家丽泽店购物满500元以上的顾客均可得到服务台发放的 “抽奖刮卡”;
2.刮开刮奖区,凡显示为:“所中奖项”,即为中奖卡;可兑取刮奖区所显示的奖项;凡显示为:“谢谢参与”,则视为无奖。
“抽奖刮卡”领取标准:(以五百元为单位类推)
当日购物累计满500元,可领取蓝景丽家“刮卡”一张;
当日购物累计满1000元,可领取蓝景丽家“刮卡”二张;
当日购物累计满1500元,可领取蓝景丽家“刮卡”三张;
当日购物累计满2000元,可领取蓝景丽家“刮卡”四张;
中奖卡兑奖规则及时间安排:
1.刮奖: 活动期内(截止8月27日闭店前)消费者随时刮卡抽奖,确认奖项。
2.兑奖: 消费者可于活动开始后,正常营业时间内(截止到9月3日),凭中奖卡、有效身份证、购物凭证至购物商城的财务部兑取一至四等奖;五等奖和幸运奖于服务台直接兑取。(过期不予兑换)
奖项设置如下:(税率20%;刮卡张数中奖率约13%;礼品数量有限送完为止)
一等奖5名,蓝景丽家购物券2000元(税前);
二等奖10名,蓝景丽家购物券1000元(税前);
三等奖50名,蓝景丽家购物券500元(税前);
四等奖200名,蓝景丽家购物券100元;
五等奖3000名,蓝景丽家晴雨雨伞1把;
幸运奖7000名,蓝景丽家标识毛巾1条或水杯1个或盒尺1个(三者选其一);
购物券使用:
消费者所得购物券,仅限于蓝景丽家丽泽店范围内全场通用(就餐除外),不可兑换现金,不找零。如消费金额超出购物券部分,由顾客另行自理。购物券有效期至2006年9月10日,过期作废。
退货办法:
凡于活动期内在蓝景丽家参加本次活动并获得刮卡奖项的顾客退货时(包含部分退货),务必与厂商一同到商城财务部退回全部中奖所得购物券,或与所中奖项相应的全部等值现金;五等奖至幸运奖奖品请直接退回发奖服务台,经商城核实购物凭证后方可办理退货手续。
活动时间:2006年7月1日—8月27日(截止9月3日,停止兑奖)(共58天)
活动地点:蓝景丽家丽泽建材城
蓝景丽大钟寺家居广场
蓝景丽明光家具建材城
编辑: week9




